现在,美国法界公认行为能力胜任患者拒绝诊断治疗的个人权利。的确,正如一位评论家所言:就此议题之法庭判决的“净效果已将拒绝诊断治疗的权利推向几乎平等于其他各种绝对权利的地位” ⑤。这些法庭判决的法理基础来自患者既可给出知情同意,亦可拒绝知情同意的普通法⑥。美国法庭曾判决结束某些严重脑瘫及创伤性四肢瘫痪患者的生命支持疗法,明确认定即使治疗结果可延缓死亡,那些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终末疾病患者也可拒绝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