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应用现代结核病学的理论技术与控制对策,促进我国结核病的控制,修订新的结核分类法以适应我国结核病防治和临床工作的需要且接轨国际,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于1998年8月24日~26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结核病分类研讨会,制定了新的结核病分类法。命名为“中国结核病分类法”。包括急性血型播散型肺结核及亚急性、慢性血型播散型肺结核。活动性判断:肺结核进展期或好转期均属活动性,也就是需要治疗管理的患者,即登记管理Ⅰ组(传染性)和Ⅱ组(非传染性)。6 .肺外结核:为了和国际接轨,借鉴了国际分类法,在新分类法中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