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部门或政府相关机构有责任和义务来履行自己的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对医疗服务市场中的各项活动进行必要的规范和限制,以维护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进社会福利水平。政府对医院规制的原因主要是医疗市场失灵,具体体现在信息不对称、公共产品提供不足、诱导需求和垄断等多个方面。新加坡公立医院改革的第一个阶段主要以医院的公司化改造和增强竞争为目的,以期迫使医院更高效地工作、并通过降低价格来争取更多的患者来就诊。本书将在接下来的第二章、第三章中从多维视角对医院规制理论和体系进行深入的诠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