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的抗菌药物应持续用于至少整个中性粒细胞缺乏期间(直至ANC ≥ 0.5 × 109 / L ) ,如临床需要,用药时间可适当地延长。对无法解释的发热患者,建议初始治疗持续至血细胞有明显的恢复迹象.如果适当的疗程已经结束、已证实感染的所有症状和体征消失、仍然存在中性粒细胞缺乏的患者,可以考虑执行预防性用药方案直至血细胞恢复。对预计出现严重的中性粒细胞缺乏( ANC ≤ 0.1 × 109 / L )或持续时间较长(超过7天)的高危患者,考虑氟喹诺酮类药物预防性用药。对于预计中性粒细胞缺乏≤ 7天的低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