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残疾人事业中,残疾的预防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开展了残疾预防工作,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总之,残疾是可以预防的,正如1981年世界残疾预防会议的《里兹堡宣言》所指出的:“大多数残疾的损害是可以预防的。人类常见残疾发生的原因可归纳为三大方面,即遗传和发育因素、外伤和疾病因素、环境及行为因素,三者交互作用造成先天性残疾与后天性或称获得性残疾(表1‐。5),但在很多情况下要分清某一残疾为先天性残疾或后天性残疾是很不容易的。开展必要的矫形、替代性和补偿性手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