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医疗卫生机构内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承运人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工具上载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