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留取病原学检查标本后即应立即给予经验性抗菌治疗,根据治疗反应及病原学检查结果调整。药物选择见表2 - 3 - 7 。4 .初始治疗48 ~ 72小时应对病情和诊断进行评估。有效治疗反应首先表现为体温下降,呼吸道症状改善,白细胞及放射学检查表现恢复较迟。凡症状明显改善者可不考虑培养及药敏结果,继续原治疗。初始治疗72小时后症状无改善或一度改善后再度加重视为无效,常见原因有:所用药物不能覆盖致病菌或细菌耐药,需结合细菌学结果,调整抗菌药物,并重复病原学检查。特殊病原体感染如分枝杆菌、真菌、肺孢子菌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