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临床放射治疗中所能耐受的总剂量取决于照射野的体积。耐受剂量被定义为:产生临床可接受的综合征的剂量。这个定义包括有关放射生物学的客观指标以及主观指标(如社会经济的和医学伦理的)。照射2000~4500c Gy水平的中等剂量范围:整个消化系统、大部分或全部胃、小肠、结肠受此剂量范围的照射后基本不发生严重的并发症。大于2000c Gy生长中的骨与软骨完全停止生长,局部骨髓照射后不能再生,晶状体浑浊并发生进行性白内障。淋巴结受此剂量水平的照射后可萎缩。一般临床高剂量照射:照射7500c Gy以上不发生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