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目前的用工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主要分为两大类: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自2008年3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成立以来,人事争议和劳动争议“合二为一”就成了大势所趋。在现阶段,由于医院体制及用工形式的多样性,导致医院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并存,本节将分别就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的相关内容进行论述。劳动争议主体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具有一定的隶属性,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医疗机构中人事争议的主体及争议焦点主要是公立医院编制内人员因除名、辞职、辞退、离职而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