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眼科就诊及其他科室要求会诊的患者。检查者由上而下指点视标,受检者指出视标的缺口方向,逐行检查。如至视力表1m处,仍不能识别最大的视标,嘱受检者背光,检查者伸出不同数目的手指,距离从1m开始,逐渐移近到能辨认为止,记录该距离,如“指数/ 30cm ” 。然后检查光定位,嘱被检眼注视前方,光源在被检眼1m处,分别于上、中、下、颞侧上、中、下和鼻侧上、中、下九个方位检查,用“ + ” 、 “ - ”记录光定位的准确与否。将近视力表放在被检查者眼前30cm处,同远视力检查,找出被检查者在30cm处能正确辨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