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专门的随访机构和队伍。乳腺癌患者的随访推荐由参加患者治疗的某一位固定临床医师主导,对仍在治疗中的患者最好由提供该治疗的医师完成。护士可以参加协助随访。随访的方式包括门诊随访、随访信随访、家访、委托当地机构或医疗组织随访、电话随访和电子邮件随访等。随访及随访性检查的频率应与复发的风险平行,体现个体化原则。乳腺癌术后第1年内一般每3~4个月随访1次,第2~3年每3~6个月随访1次,第3~5年每6~12个月随访1次,5年以后每年随访1次,直至死亡。病理检查可采用针吸细胞学检查、空芯针活检组织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