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孕期保健专业科室(产科、妇女保健科等)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承担一定的孕期胎儿保健任务,按照孕期保健技术常规,建立《孕期保健档案》 ,筛查、评估各种孕期高危因素,进行相应孕期保健、干预和指导。对于超出机构本身服务能力的要做好转诊和随访,各机构对所完成孕期的胎儿筛查、评估、保健、干预、指导,以及转诊、随访都要完整地记录在《孕期保健档案》中,直到分娩。不需要临床治疗者也要列入高危儿管理,新生儿期相应增加随访次数,同时开具《高危儿健康管理知情书》 ,告知家长新生儿存在的高危因素、健康情况以及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