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川崎病研究委员会在1970年制定川崎病临床诊断标准后,于1984年9月又公布了修订的第四版标准:1 ﹒持续发热5日以上。由于本病目前缺乏病原学诊断,因此,其鉴别诊断必须根据临床表现进行,但这一点有时会很困难。川崎病需与出疹性传染病、幼年性类风湿病、渗出性多形性红斑、系统性红斑狼疮、葡萄球菌烧伤样皮肤综合征、TSS、肠道病毒感染、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结节性动脉周围炎、颈淋巴结炎、过敏性疾病、药物。性皮疹等进行鉴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