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6日,贾某,女,57岁,因“绝经两年、阴道出血数月”到某医院诊治。经妇科检查及B超检查等诊断为“子宫肥大、子宫肌腺症、慢性宫颈炎”。主管医生在《手术同意书》中告知行“子宫切除术”。次日,上级医师手术中发现患者需要切除双侧子宫附件,当即与患者丈夫口头沟通,征得其同意后切除了患者双侧附件。出院后,患者丈夫写信给医院领导,说明术前没有告知“双侧附件切除术”并要求赔偿未果,遂将医院告上法庭。医学本身是研究人的生命机体如何恢复健康的科学,医学法以医学科学为基础,就能有利于医学的发展,促进医学进步,进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