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水厂水质检验按《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SL308)要求进行,村镇供水单位分类表见表8‐8。1 ﹒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制度,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验,并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的监督。建立检验室:Ⅰ、Ⅱ、Ⅲ类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化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按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确定)及仪器设备。类供水单位应有人负责水质检验工作。全分析项目检验可根据情况自行完成或委托具有水质检验资质的单位完成。水质检验项目及检测频率不应低于表8‐9的要求。4 ﹒水质检验记录应真实、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