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卫生行政许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由作出行政许可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撤销。这也进一步体现出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不是以许可证发出为终止,而是应延伸至许可后的监管和对整个许可过程的稽查。因此,被依法撤销的卫生行政许可数从一个侧面反映卫生监督机构的许可后监管力度和对许可行为的内部稽查力度的大小,从而有利于促进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质量的提高。依法撤销卫生许可数绝对值较小,绝大多数样本机构为零,说明卫生行政许可的工作质量是比较高的。表6‐3 2001~2006年不同地区省、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