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医学专著速查系统

[治疗](二)药物对胎儿毒性的判断

药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可以根据以下因素判断。受精后3~8周,亦即停经后5周至10周,正是胚胎组织开始走向定向发育后,主要器官的形成时期,在此时期受到药物的损害,根据药物的量及性质,可以对某些将发育的特定器官的细胞发生影响而发育停滞、异常而形成畸形,这是“致畸高度敏感期”。同理,有害药物也有可能导致此类结果,轻度的影响可在新生儿生长过程中的行为发育中出现落后或异常现象。个体遗传结构不同的例子在文献中十分多见,遗传结构的不同可以影响药物对个别母亲、胎盘至胎儿的量亦不同。如果对其发育作用机制不同,则两者对胎儿的影 ......

——《实用妇产科学》
书名:《实用妇产科学》
栏目:实用妇产科学 > 第二篇 产科学 > 第54章 妊娠期用药 > 第3节 药物对胎儿的致畸及其他不良作用
作者:张惜阴
参编:戴钟英,于传鑫,徐丛剑,李笑天,易晓芳
页码:526
版本:2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5-01
© 2015-2019 天山医学院 XiaBBY#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