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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二)重度子痫前期的处理

重度子痫前期孕妇需住院治疗,以防子痫及各种并发症发生。治疗原则为解痉、降压、镇静、合理扩容利尿、适时终止妊娠。重度子痫前期,血液浓缩与低血容量是主要病理生理变化之一。重度子痫前期、子痫前期伴脏器损害者,其终止妊娠指征为经过积极治疗24~48时无明显好转。妊娠< 36周,尤其是< 34周的重度子痫前期,经过积极治疗后无好转,胎儿肺未成熟,应用地塞米松促进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众所周知,孕30周以前重度子痫前期的围生儿死亡率是很高的,主要死因是早产。人们开始挑战“对远离足月的重度子痫前期积极终止妊娠”的原则,是 ......

——《心脏病学》
书名:《心脏病学》
栏目:心脏病学 > 第五篇 高血压 > 第40章 特殊类型高血压 > 第三节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 七、治 疗
作者:曹林生 廖玉华
参编:程龙献,卢永昕,王朝晖,曾秋棠,曹林生
页码:635-638
版本:3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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