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稳定型、轻度、中度及严重慢性心力衰竭,不论病因为缺血或非缺血心肌病,以及左室射血分数下降,纽约心功能分级Ⅱ~Ⅳ级病人都应用β受体阻滞剂,除非有禁忌证(Ⅰ类推荐,A级证据)。急性心肌梗死后不论有无症状性心衰的左室收缩功能障碍的病人推荐在ACEI基础上长期加用β受体阻滞剂以降低死亡率(Ⅰ类推荐,A级证据)。已有研究亦可以先用β受体阻滞剂加用ACEI。在慢性心力衰竭及保持左室收缩功能病人,亦可用,但为Ⅱ a类推荐,证据水平C。慢性心力衰竭中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是个长期谨慎调整过程,选上述三种β受体阻滞剂之一,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滴加到靶剂量或病人能耐受的最大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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