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眼病的辅助治疗药,吸收后能促进组织内病理沉着物的吸收和慢性炎症的消散。主要用于晚期眼底出血、玻璃体积血或浑浊、虹膜睫状体炎、视网膜脉络膜炎及角膜斑翳。肌注:400mg/次,1次/日或隔日,10次/疗程,一般用2~3疗程,中间停药1~2周。可发生皮疹、恶心等,一旦发生,可减量或暂时停药。使用期1年,如期满物理性状无变化,游离碘检查合格,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