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治疗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弥散性或溃疡性胃‐食管反流症。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每次10~20mg,连服2~4周。可引起红细胞、淋巴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或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增多。可见腹泻、恶心、气胀、乏力、腹痛等不良反应,也可有转氨酶升高等肝脏异常表现。可见头痛、眩晕、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步态蹒跚等。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不推荐使用。其他偶可发生皮疹、瘙痒、浮肿、总胆固醇及尿素氮升高、蛋白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