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行基数管理药房各专科调剂室和临床需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房(区)、手术室,应实行麻醉药品基数管理。由需要备用基数药品的单位,根据临床实际需求与门诊药房或住院(中心)药房协商并签订协议,确定备用基数药品名称、剂型、剂量规格、剂量单位、数量,由门诊药房或住院药房负责人与各专科调剂室或病房护士长双方签字,一式三份,双方各保存一份备查。11 ﹒收支结存情况应定期上报医疗机构应当每月通过电子信息、传真、书面等方式,将本单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货、库存、使用的数量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同时抄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