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治疗由全身或局部纤溶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用于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癌症、肾出血、中枢神经轻症出血、前列腺肥大手术后出血等。慎用于心肾功能不全、有血栓病史、外科术后血尿及上泌尿道出血者。本品与其他凝血因子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应用本品。注射后有视物模糊、眩晕、头痛、疲乏等中枢神经症状,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静脉注射以25%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静脉滴注时以5% ~ 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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