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药为脂溶性,食物可促进其吸收。与牛奶和高脂肪食物同服可增加本药吸收。用药期间饮酒可发生高三酰甘油血症,应避免饮酒或含乙醇的饮料。因此,本药治疗期间或停药2个月内,育龄妇女应忌酒,并避免饮用含乙醇的饮料或食用含乙醇的食物。治疗期间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可增加光毒性。用牛奶送服或进食后服用可减轻胃部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