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临床用药常以多剂量给药进行的。有时为了使给药后迅速达到稳态血药浓度,第一次给药时给于一个大于维持给药剂量的首次给药剂量,从而使稳态血药浓度提前达到,这在临床用药用是很有价值的。式中X O:拟定给药方案中的给药剂量。K:药物消除速度常数。维持给药剂量的目的是为了维持血药浓度在一定的范围,从而对某些药物来说可达到有效的治疗目的。维持给药剂量可由下式求算,式中符号含义同式(15‐。4),由需要维持一定血药浓度时体内的药量和药物消除速度常数计算。给药间隔的确定通常根据临床需要和一般使用的方便而定。常用的给药间隔为8h,12h,24h或根据药物的特性和需要适当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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