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医学用药书籍速查系统

[文献资料]四、留样管理

化验室应有专人负责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如果一批药品分成数次进行包装,则每次包装应至少抽取一件最小市售包装的成品作为留样。由于数量较多,留样时应填写《成品留样通知单》,并在备注中注明原因,交生产车间,以免引起物料平衡的偏差。留样的包装形式应与药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原料药的留样如不采用市售包装形式的,可采用模拟包装。化验室应每天2次(上下午各1次)检查留样室的温湿度,并记录。一般情况下制剂产品留样应保存到药品有效期后1年,用于制剂生产的原辅料(不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剂、气体或制药用水)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留样至少应保存至产品放行后二年。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定期销毁。

……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管理与实务》
书名:《药品生产企业经营管理与实务》
栏目:药品生产企业经营管理与实务 > 第五章 质量管理 > 第四节 质量控制
作者:周进东 罗兴洪
参编:
页码:275-276
版本:1
出版时间:2010-10-01
© 2015-2019 天山医学院 XiaBBY#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