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烯丙胺类抗真菌药,抑制真菌细胞麦角甾醇合成过程中的鲨烯环氧化酶,并使鲨烯在细胞中蓄积而起杀菌作用。人体细胞对本品的敏感性为真菌的万分之一。本品有广谱抗真菌作用,对皮肤真菌有杀菌作用,对白色念珠菌则起抑菌作用。适用于浅表真菌引起的皮肤、指甲感染,如毛癣菌、狗小孢子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体癣、股癣、足癣、甲癣以及皮肤白色念珠菌感染。外用(1%霜剂)用于体癣、股癣、皮肤念珠菌病、花斑癣等,每日涂抹1~2次,疗程不定(约1~2周)。本品不抑制细胞色素P450酶,几无肝毒性,但因在肝中代谢,肝功能不全者和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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