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妥昔单抗与放疗联用: ①放疗疗程的开始前,推荐的初始剂量是一周给药400mg/m2 ,在120分钟静脉输注(最大输注速率10mg/min ) 。放疗前1小时完成西妥昔单抗给药。对严重输注反应立即停止和永久终止西妥昔单抗的使用。西妥昔单抗可通过输液泵、重力滴注或注射器泵给药,必须使用单独的输液管。已知对西妥昔单抗有严重超敏反应( 3级或4级)的患者禁用本品。由于未知西妥昔单抗是否会分泌到乳汁中,建议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和最后1次用药后1个月内不要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