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状缓解2~3周后开始减量,维持剂量为10~20mg/d,深部肌注1.0~3.0mg/d分次给予可用于急性精神病。治疗精神病,对急、慢性幻觉、妄想、紧张型有较好疗效,小剂量也可用于焦虑紧张、镇吐等。锥体外系反应较多见,处理同前,注意肝功能不良,冠心病患者慎用,老年患者服用本品应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