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剂:25mg,50mg。粉针剂(钠盐):25mg。静注:25~50mg溶于5%葡萄糖液或生理盐水50ml稀释后缓慢静注,所配溶液在24小时内用毕,3~5天为1疗程。用途同呋塞米,一般多用于对其它利尿药无效的严重水肿病人。基本同“呋塞米”,但本品不宜皮下注射或肌注,因易引起严重的局部反应。本品不能与血制品或全血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