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药具有β受体阻滞作用及适度的α受体阻滞作用,其作用强度之比为8 ∶ 1。有资料表明,本药对原发性高血压有效率为67.3%,对心绞痛有效率为67%,对室上性早搏、室性早搏、窦性心动过速有效率分别为70.4%、58.2%及92.5%。主要有心动过缓、心悸、头晕、乏力、抑郁、腹痛、恶心、食欲不振、稀便、转氨酶升高、雾视、泪液分泌减少、水肿,血尿素氮升高。禁用于下列疾病:严重心动过缓、Ⅱ度房室传导阻滞及窦房传导阻滞、充血性心衰、肺动脉高压引起的右心衰、心源性休克,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哺乳期妇女。慎用于可能发生充血性心衰的患者,特发性低血糖、糖尿病未完全控制、长期禁食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老年患者,小儿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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