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二甲基‐O‐〔 2‐氯‐2‐二乙基氨基甲酰‐1‐甲基)〕乙烯基磷酸酯.磷胺通过呼吸道、皮肤、消化道引起中毒后,患者出现头痛、头晕、眼花、无力、恶心、呕吐、多汗、流涎,重者肌肉痉挛、颤动、昏迷、呼吸困难、出现肺水肿,可诱发中毒性肝病,数日后出现黄疸和肝功能异常。2 ﹒中毒患者体内产生对肟类药物(碘解磷定等)有高度抵抗力的二烃基磷酸化胆碱酯酶,故临床治疗以阿托品为主,轻度中毒,2mg,静注,15~30分钟1次,阿托品化后改为1mg肌注,2~6小时1次,中度中毒,5mg,静注,10~30分钟1次,阿托品化后,改为2mg。5 ﹒积极控制肺水肿,脑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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