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广义地讲,是指人类使用药物时所发生的任何不良情况,其中包括正规医疗用药、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超剂量服药、药物滥用或停药后所致的各种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过敏反应和继发反应,药物的致畸、致癌、致突变、药物依赖性、菌群失调等均属药品不良反应范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指对上市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第71条明确指出“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后遗反应:指药物停止进入人体后,遗留下来的功能性或器质性变化,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次晨的宿醉现象,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的耳毒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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