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激活抗凝血酶Ⅲ与凝血酶的亲和力加强,形成不可逆的复合物,抑制了纤维蛋白原转变为纤维蛋白,并能阻止血小板的凝聚,从而具有抗凝血功能。临床主要用于防治血栓形成和栓塞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和体外抗凝血。用药过量可发生自发性出血,如粘膜出血、消化道出血、伤口出血等,因此在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测定凝血时间(CT)和部分凝血活酶时间(PTT),当CT > 30分钟或PTT > 100秒均表示用药过量,应立即停药,严重出血应用硫酸鱼精蛋白中和(1mg鱼精蛋白可中和100u肝素)。对肝素钠过敏、出血倾向、血小板减少症、消化性溃疡、严重高血压、细菌性心内膜炎、活动性结核、外伤及术后均禁用,肝、肾功能不良以及孕产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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