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为了预防、诊断或治疗人的疾病,改善人的生理功能而给予正常剂量的药品所出现的有害且非预期的反应。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定义为:“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由于药品具有二重性:治病与致病,因此即使在正常用法用量时也会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出现药品不良反应不一定是药品的质量问题,也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应正确衡量药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利弊关系,正确地认识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范围现包括老药(已上市多年的药物)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新的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说明书未收录的)和致死性药品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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