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本身不增加对肝炎病毒的易患性,妊娠期肝脏抗病毒能力降低,肝脏负担增加,可使病毒性肝炎病情加重,重症肝炎及肝性脑病发生率较非妊娠期高37~65倍。丙型病毒性肝炎(viral hepatitis C):已证实丙型肝炎病毒存在母婴传播,晚期妊娠患丙型肝炎时约2/3发生母婴传播,受感染者约1/3将来发展成为慢性肝病。戊型病毒性肝炎(viral hepatitis E):目前已有母婴间传播的病例报道,孕妇一旦感染,病情常常很危重,妊娠晚期发生急性感染后母亲死亡率可达15%~25%,其抗原检测较困难,而抗体出现较晚,因此在疾病的急性期有时难以诊断,即使抗体阴性也不能排除诊断。处理并发的肾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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