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料时,收到的破包、受潮、霉变材料或其他明显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应由仓库保管员会同仓库QA和有关采购人员,在收料区进行检查,由仓库QA在不经检验的情况下作出“不合格”决定。检查情况应由仓库人员详细记录在收货单备注栏目内,同时填写如表3‐16所示的《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送物控部,并在不合格的每一件材料上贴上红色的不合格标签,标明品名、编号、批号、每包装数量、包装数。仓库管理员或车间物料管理人员根据具体决定进行不同的标示,负责把不合格材料或产品从待验区转至不合格库(区),挂不合格牌并填好相应库卡及台账,仓库或制造部根据具体决定进行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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