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知可引起药源性肝损害的药物有600多种,其中抗生素占首位,约24%~26%,解热镇痛药为5%~19%,抗结核药物为8%~13%,神经系统药物为9%~12%,消化系统药为5%~6%,麻醉药6%~11%,代谢性疾病用药为4%,激素类3%,其它3%。2 ﹒青霉素类:可引起急性或慢性肝炎,其机制可能为药物变态反应对肝脏的直接损害,使肝细胞的部分膜成分发生变化,游离的载体蛋白与药物结合获得抗原性,从而引起变态反应性肝损害。总之,致药源性肝损害的药物很多,除药物本身的作用外,与机体的功能状况也有密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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