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三、四类菌种可由专业实验室负责供应;其他未作为专业实验室负责管理的菌种应由各有关菌种保藏管理中心供应;对专利菌种的索取应按专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执行。
21答:作为需保藏的菌种,必须具有该菌种的详细历史及有关实验资料;管理中心下属菌种保藏机构对属于国家编号的菌种应采取妥善可靠的方法进行保存,避免菌种死亡或变异;对无价值继续保
23答:中心和专业实验室有权向国内有关单位或个人收集和索取所需的菌种,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中心及专业实验室无偿提供所需的菌种;任何个人或单位分离到有一定价值的菌种,应及时将
26答:专业实验室应负责本专业有关微生物菌种的选择、收集、鉴定保藏、供应和对外交流;承担本专业有关疑难菌种的鉴定;开展有关菌种或样本的分类、鉴定、保藏方法的研究,包括新技术
27答:中国医学真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由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防治研究所负责;中国医学细菌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负责;中国医学病毒毒种保藏管理中心:由中国预防
29答:菌(毒)种保藏的组织架构是由卫生部领导下,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委员会指导下,下设菌(毒)种保藏管理中心。菌(毒)种保藏管理中心还可以下设专业实验室,承担全国性的业务工作。
30答:不是任何微生物学实验室都可作为菌种保藏中心,而应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指定菌种保藏中心或专业实验室作为集中储藏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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