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SARS疫情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许多问题,特别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存在的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准、反应不快、应急准备不足等问题。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部门制定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机制、体制、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