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定义上看,化妆品不良反应一般是指人们日常生活中由于使用化妆品而引起的皮肤及附属器的不良反应,如瘙痒或刺痛、皮肤红斑、丘疹、脱屑、色素沉着、黏膜干燥,毛发及甲出现损害等。从临床上看,化妆品不良反应是一组有不同具体表现、不同诊断和处理原则的临床综合征。1993年提出了化妆品皮肤病的概念[ 14 ],以代替当时关于化妆品不良反应的许多名称,如化妆品皮炎、化妆品美容病等。这些标准涉及的病变类型包括: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化妆品痤疮、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毛发损害、化妆品甲损害6类。近年来出现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