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周炎的综合治疗计划应是有序地进行。只有在上述条件具备、口腔卫生情况良好、牙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才能开始第三阶段的治疗计划,对缺失牙进行修复。修复治疗一般在基础治疗结束后6~8周开始,牙周手术后则应更长些。这是因为牙周组织经过充分的愈合阶段后,龈缘位置和牙的位置才能达到稳定,而且健康的牙周组织操作时也不容易出血,并有利于承担新的咬合力。根据患者牙齿缺失的数目和位置、余牙及基牙的情况、患者控制菌斑的自觉性和能力以及对美观的要求等条件,可以采取固定修复、可摘式义齿修复或种植牙修复。表19‐1与牙周健康有关的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