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要区分是重症哮喘本身或是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对妊娠产生的影响较为困难,但在妊娠期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亦要谨慎。有两个前瞻性对照研究已显示全身性皮质类固醇与先兆子痫的发生有关,另一项研究则发现口服皮质类固醇的孕妇先兆子痫的发生率有两倍上升(OR值为2.0,95%的可信限为1.11~3 ﹒。Reinisch和Park‐Wyllie等报道了在妊娠任何时期给孕妇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都可导致低体重儿的发生,而Lee等则报告在妊娠24周前给孕妇使用低剂量泼尼松对婴儿的出生体重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