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临床社会学称为“全社会事实(total social facts)”的社会学。全社会事实”包括社会现实的各个层面:从宏观(社会层面)到微观层面(个人层面),以及中间层面(群体或组织)。然而,从临床社会学角度来看,这些干预又是群体和社会性质的行为,因为这些干预可在特定机构(如在一家医院)中进行,而特定机构受社会环境(如国家的保健政策、制度)的影响,也受社会价值观念的左右(有的由志愿者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临床社会学家正是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的办法,从而精神病学家才有可能将这些临床社会学家的研究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