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其诊断标准,目前有三类: CCMD-3 、 DSM - Ⅳ和ICD-10 。这三类诊断系统对分离性障碍的诊断都由三部分组成,即症状学标准、严重标准和排除标准。其中,排除诊断主要是要排除物质或躯体情况(如颞叶癫痫)直接生理效应的影响。在ICD-10和DSM - Ⅳ中,分离性障碍有明确的诊断概念,而在CCMD-3中,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保留了癔症的名称,但从原来的神经症中分出来单列。这些诊断标准主要注重心理社会因素、临床症状、功能损害和持续时间,不涉及任何客观生物学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