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医院188个,疗养院2个,卫生院30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78个,妇幼保健(所、站)24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4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6个,卫生监督所20个,急救中心(站)3个,健康教育所1个,采供血机构1个,医学科研机构1个。其中:医院18,807张,疗养院350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80张,卫生院5529张,妇幼保健机构965张,专科疾病防治机构77张,门诊部73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2.77张。针对社区主要疾病开展了适宜技术培训,2010年共培训全科医师骨干2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