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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第七节  其他国家和地区化妆品监管机构及法规状况

东盟最重要的监管法规是《东盟化妆品指令》 ,其内容与之前的《欧盟化妆品指令》十分接近,规定了化妆品的定义、产品备案、安全性评价、上市后监管、不良反应信息收集、召回、禁限用组分、准用成分等内容[ 15 ] 。药品和化妆品条例》则具体规定了化妆品的行政管理要求,包括进口化妆品的管理要求、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要求、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要求、政府机构对上市后产品的监督检验要求等具体行政措施。巴西大部分化妆品相关法规都参考了欧盟的管理模式,其中也有针对防晒产品和儿童用化妆品的法规,例如《防晒产品法规》 《儿童用化 ......

——《全球化妆品技术法规比对》
书名:《全球化妆品技术法规比对》
栏目:全球化妆品技术法规比对 > 第二章 化妆品监管机构及法规状况
作者:王钢力 张庆生
参编: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董树芬,邢书霞,苏哲,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页码:34-36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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