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生期心肌病目前尚缺乏特异性诊断方法。根据Demakis和Rahimtoola等确诊围生期心肌病的四项标准:1 ﹒临床于妊娠最后1个月或分娩后5个月内出现心力衰竭者。妊娠期的抗凝治疗也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华法林是有效的抗凝药物,但是可以通过胎盘,在妊娠早期有致畸作用,围生期心肌病患者是妊娠最后1个月和产后5个月发病,所以应用华法林是可行的,低分子肝素可以让这些有血栓高危的患者及时得到抗凝治疗。预防孕期各种并发症:如感染、贫血及妊高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