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可依据不同角度划分为多种类型。为诊治各类专科疾病而设置的医院,如妇产科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结核病防治医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职业病医院以及一些诸如骨科医院、胸科医院、脑科医院等。根据原国家卫生部提出的《医院分级管理标准》 ,医院按功能与任务及技术水平、设施条件划分: 1 .一级医院。一般市、县医院及直辖市的区级医院以及相当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是地区性医疗中心。二、三级医院各再分为甲、乙、合格医院,三级医院增设特等(注:实际未评定三级特等医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