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省、设区的市、县三级机构的职能和侧重点不一致,其评估的重点也不尽相同。按照《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部令第40号)中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要求,设立了8个评估类别,分别为:①疾病预防与控制。其中,省级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包括8个类别34个项目77个指标,设区的市级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包括8个类别35个项目104个指标,县级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包括8个类别35个项目101个指标。注:“ √ ”表示属于该级别机构指标,‐”表示非该级别机构指标。 ......